- 性 别:
- 男
- 出生年份:
- 1987
- 从业机构:
-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
- 证件号码:
- 14201202310658597
- 联系电话:
- 139****6803
- 电子邮箱:
- hpls@foxmail.com
胡鹏律师,现执业于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。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,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。在法律实务领域,胡鹏律师具备丰富的实战经验:不仅长期专注于交通事故案件的调处与诉讼工作,还积累了多年驻人社局值班咨询的专业经历。期间,累计接待劳动人事争议类咨询百余起,对《劳动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条文掌握透彻,在劳动人事管理、企业合规运营等领域的法律风险防控方面颇具心得。 执业至今,胡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,成功办理民商刑各类纠纷案件超百件,业务范围涵盖交通事故理赔、劳动人事争议解决、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以及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。其严谨的办案态度与高效的实务处理能力,在业内及当事人中均获得广泛认可。
案例1:案号(2023)鄂0112民初320号,本律师代理劳动者陈某菊劳动纠纷案件。当事人2009年入职电气公司,年满50周岁但社保未缴满15年、未享受养老待遇,仍在岗工作,公司持续缴社保、发工资。后公司单方辞退,辩称双方属劳务关系、原告主体不适格,原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解除为合法解除。本人代理起诉,法院认定超龄未领退休金且单位持续用工,双方仍为劳动关系,公司构成违法解除,判令公司支付13.5个月工资标准的双倍赔偿金9.6万元,本案为超龄务工人员维权典型胜诉案例。 案例2:案号(2024)鄂0102民初2598号,本律师代理卖方(被告)汤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。原告购买铁路公有住房,全款付清、收房持证多年后,因铁路局交易所暂停过户,以无法办证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、退还全部房款并支付利息。本律师代理后主张,案涉房屋可合法交易,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;原告购房时清楚房屋产权属性,双方已完成交房、付款核心义务,过户暂停属政策临时调整,卖方无违约,不满足法定解除条件。法院采纳我方意见,驳回原告全部诉求。本案被告在购房后,见房价持续下降,试图以“小产权房不能办证”为借口解除购房合同,但法律的天平永远倾向于正义,我方最终胜诉,法院驳回了原告全部诉请,该案为铁路产权房及其它小产权房买卖维权典型胜诉案例。 案例3:案号(2024)渝0109民初9323号,本律师代理劳务者唐某波受害责任纠纷。原告在旧房改造工地作业时从屋顶坠落,构成九级伤残。施工方博峻建筑公司、发包方物业公司、介绍人多方互相推诿,主张原告自身违规受伤、公司无责。本律师梳理用工、受伤、诊疗、鉴定完整证据链,法院认定博峻建筑公司为实际用工主体,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70%赔偿责任,扣除已垫付费用后,判令其赔付原告各项损失146858.1元,发包方无需担责,成功为务工人员维权。 案例4:案号(2025)鄂0281刑初363号,本律师担任网络开设赌场主犯张某娇辩护人。当事人运营赌博平台发展大量下线,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获利56万。本律师重点梳理资金用途、层级地位等情节,提出当事人属从犯、认罪认罚、主动退赃、主观恶性较小等从轻辩护意见。法院采纳大部分辩护观点,认定其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对其从轻判处三年有期徒刑,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,为涉网开设赌场类案件辩护提供实务参考。
中南民族大学
主要工作区域:湖北-武汉-武昌
具体办公地点:武汉市武昌区汉街总部国际-A座





